一句話定義
公告現值是政府公告的「土地課稅基準」,實際成交是「市場成交價」 — 兩者經常差 3-5 倍甚至更多。
為什麼存在
「公告現值」是地政機關每年 1 月 1 日公告,作為土地稅課徵基準:
- 土地增值稅(賣土地時繳)
- 遺產稅(土地過戶時)
- 贈與稅(土地贈與時)
政府為什麼故意把公告值壓低?
- 保護民眾稅負 — 如果公告值跟市價一致,土地增值稅會嚇死人,每次過戶要繳幾百萬
- 避免民怨 — 公告值高 = 課稅基礎高 = 稅金高 = 抗議
- 平衡稅源 — 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增值稅有各自基準,避免一次重課
但這也造成資訊不對等:民眾常被公告值誤導,以為土地不值錢。
公告現值 ≠ 公告地價(最多人搞混的一組)
兩個都叫「公告」、都是政府發布,但是兩套不同的數字、算不同的稅:
| 項目 | 公告土地現值 | 公告地價 |
|---|---|---|
| 公告頻率 | 每年 1 月 1 日 | 每 2 年重新規定一次 |
| 拿來算什麼稅 | 土地增值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 | 地價稅 |
| 課稅時機 | 土地移轉、繼承、贈與時 | 持有期間,每年 11 月開徵 |
| 數字高低 | 較接近市價(但仍有落差) | 一般明顯低於公告現值 |
一句話記法:
- 賣地、過戶 → 看公告現值(算土地增值稅)
- 每年抱著 → 看公告地價(它是「申報地價」的基準,而申報地價才是地價稅的稅基)
所以有人問「地價稅的稅基是哪個」,答案是申報地價,不是公告現值、也不是公告地價本身。
這裡很容易搞混:公告地價每 2 年重新規定一次,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在公告期間自己申報地價; 沒有申報的人,就以公告地價的 80%(8 成)當作申報地價。一般住宅所有權人幾乎不會特地去申報, 所以實務上稅基通常就是公告地價打 8 折。這也是很多人查到公告地價、自己乘出來的數字跟稅單對不起來的原因。
地價稅怎麼一步一步算、自住 0.2% 怎麼申請,寫在 地價稅怎麼算,這裡不重複。
查詢方式:地政事務所臨櫃、或內政部地政司的地價查詢服務,輸入地號就查得到這塊地的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。
📌 資料來源:平均地權條例第 16 條(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,以公告地價 80% 為其申報地價; 申報逾公告地價 120% 者以 120% 計)、第 46 條(每年 1 月 1 日公告土地現值)
算坪 / 不算坪
公告現值單位:每平方公尺 換算坪:1 坪 = 3.3058 平方公尺
換句話說:
公告現值 5 萬/平方公尺
= 5 × 3.3058
= 約 16.5 萬/坪
別被「萬/平方公尺」嚇到,乘 3.3 才是「萬/坪」。
實例
台中北屯某地段:
| 項目 | 公告現值 | 實際成交 |
|---|---|---|
| 每坪 | 18 萬 | 65 萬 |
| 比例 | — | 3.6 倍 |
| 一塊 50 坪土地 | 900 萬 | 3,250 萬 |
重劃區會更誇張(土地公告現值 vs 周邊建地成交概估):
| 地段 | 公告現值/坪 | 實際成交/坪 | 倍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北屯(舊聚落) | 約 18 萬 | 約 50 萬 | 2.8 倍 |
| 北屯(單元二) | 約 25 萬 | 約 75 萬 | 3 倍 |
| 七期重劃區 | 約 50 萬 | 約 180 萬 | 3.6 倍 |
| 水湳經貿園區 | 約 35 萬 | 約 120 萬 | 3.4 倍 |
上表數字為概估,實際金額會因地段、面寬、使用分區、最近成交時間而變動。買賣前以最新公告現值(地政事務所查)+ 實價登錄交叉比對為準。
為什麼重劃區差距更大?
政府公告值反應慢,重劃完成後市場價已飆,公告值要 2-3 年才追得上。
給買賣方的 3 個提醒
買方
- 公告現值低不代表房子便宜 — 它只是課稅基準,不是市場行情。看市價要查實價登錄。
- 算土地增值稅可用公告現值 — 你想知道未來賣這塊地會被課多少稅,用公告現值試算。
- 重劃區買賣資訊落差大 — 公告值跟市價常差 3-4 倍,務必交叉比對實價登錄 + 同業詢價。
賣方
- 公告現值不能拿來開價 — 開「公告值的 3 倍」聽起來很厲害,但買方會笑你不專業。
- 賣土地前先算增值稅 — 用「現公告現值 vs 你買進時的公告現值」算增值稅,常常是 10-15% 的銷售淨損失。
- 賣老房(含土地)要拆開算 — 「房屋價值」+「土地價值」分開報,土地增值稅只課土地部分,省稅關鍵。
下一篇講「實價登錄怎麼讀」 — 政府強制公開的真實成交資料庫,但你查到的數字也可能誤導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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