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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名詞 11:房屋稅單怎麼讀 — 那些數字跟市價毫無關係

閱讀時間 3 分鐘 · 925 字
房地產名詞 11:房屋稅單怎麼讀 — 那些數字跟市價毫無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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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話定義

房屋稅單,是政府每年 5 月寄給你、計算你要繳多少房屋稅的單據。

上面的數字跟市價沒關係 — 是政府自己一套算法算出來的「課稅基準」。


為什麼存在

政府要收房屋稅,但不能直接拿市價課稅,因為:

所以政府用「課稅現值」 — 一套公式算出來的固定基準:

課稅現值 = 標準單價 × 建物面積 × (1 - 折舊) × 路段率

算出來的課稅現值通常是市價的 10-20%,所以稅金不會嚇人。


算坪 / 不算坪

稅單上的「建物面積」就是權狀總坪

全部加起來。所以稅單跟權狀的坪數會一致。


實例

台中一戶 30 坪、課稅現值 80 萬

項目金額
課稅現值80 萬
住家用稅率1.2%
應納稅額9,600 元/年

如果是出租或繼承共有非自住:

項目金額
課稅現值80 萬
稅率1.5-2.4%
應納稅額12,000-19,200 元/年

如果是非自住未出租(空屋 / 投資)— 113 年 7 月「囤房稅 2.0」後:

全國持有戶數稅率(台中現行)應納稅額
1-2 戶2-3.6%16,000-28,800 元
3-4 戶3-4.2%24,000-33,600 元
5 戶以上3.6-4.8%28,800-38,400 元

住家用稅率(1.2%)的條件


給買賣方的 3 個提醒

買方

  1. 接手後務必到稅務局更名 — 不然稅單會繼續寄給前任屋主,可能漏繳被罰。
  2. 確認房屋使用別
    • 住家用 1.2%
    • 非住家用(公司登記、營業)3-5%
    • 看上要買的物件原本是「住家用」嗎?沒申請過要重新申請。
  3. 稅單上的「課稅現值」≠ 市價 — 賣方拿這個跟你說「政府都這樣評」是在搪塞,市價要看實價登錄。

賣方

  1. 稅單影本準備好給買方 — 證明房屋稅繳清、用途是住家用,買方接手沒糾紛。
  2. 別用課稅現值談價 — 「政府評 80 萬,你卻要賣 1500 萬」這是兩件事,買方一聽就懂。
  3. 賣屋當年的稅金按月計算分攤 — 你住到 6 月底,買方 7 月接手,當年稅金兩人按月分攤是行情做法。

下一篇講「公告現值 vs 實際成交」 — 為什麼一塊土地政府公告 18 萬、實際成交 65 萬,差到 3.6 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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