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履約保證是什麼?履保費用 0.06% 怎麼算、只保障買方嗎、什麼時候才撥款給賣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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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時間 16 分鐘 · 5,761 字
履約保證是什麼?履保費用 0.06% 怎麼算、只保障買方嗎、什麼時候才撥款給賣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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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準備把 1,500 萬匯出去了。

匯出去的那一刻,房子還沒過到你名下,權狀還在對方手上,地政事務所的登記也還沒送件。

這段空窗期,錢在誰手上?

多數人的直覺答案是「代書會保管吧」或「仲介會處理」。實際上,如果這筆交易沒有辦履約保證,錢就是直接進賣方的戶頭 — 而房子當下還不是你的。

這篇把履約保證是什麼、費用怎麼算、什麼時候才撥款給賣方、什麼情況一定要用,一次講完。

⚠️ 本文說明的是制度設計,文中所有交易情境都是假設情境示範,個案的處理方式以實際履保契約與買賣合約條款為準。


一句話直接答案

履約保證 = 買方的價金先進第三方專戶,等過戶完成、產權清楚、房子點交,才撥款給賣方。


履約保證是什麼

成屋的履約保證,全名是「不動產買賣價金履約保證」。

依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的說明,它的做法是:買賣雙方約定把交易中取得的價金、應支出的款項,向金融機構辦理專戶專款匯入及支出;等買賣流程全部完成、買方取得不動產所有權之後,才把專戶內剩餘的款項撥付給賣方。

📌 資料來源:臺北市政府地政局〈何謂「預售屋履約擔保」?何謂「成屋履約保證」?〉

拆成三句白話:

  1. 不進賣方戶頭,進的是專戶
  2. 專戶的錢照合約進度動,誰都不能自己領走
  3. 產權過到買方名下、房子點交完,剩下的錢才撥給賣方

關鍵字只有四個:第三方、專戶、依進度、後撥款


沒辦履保,缺口長什麼樣子

假設情境示範,兩個方向都會出事:

方向一:買方先付錢 你付了頭期款,賣方收了錢卻不配合過戶、或直接失聯。房子還在他名下,你手上只有一份合約,要拿回錢就得走訴訟,一拖就是好幾個月甚至一兩年。

方向二:賣方先過戶 房子登記到買方名下了,尾款卻遲遲沒進來。這時候房子已經不是賣方的,賣方要追的是一筆債,不是一間房。

履約保證就是把這個缺口補起來:錢不直接到賣方手上(買方安全)、房子過完戶才放款(賣方安全)

比較項目有履保沒履保
你的錢在哪第三方專戶賣方或收款人戶頭
賣方什麼時候拿到錢過戶完成、產權清楚、點交後依合約,最早簽約當下
中途發現重大瑕疵未撥款項可依合約凍結錢已撥出,只能事後追
一方違約跑掉款項還在專戶,依約處理錢已離開,要追回
成本總價 0.06%(雙方各半)0

⚠️ 履保不是強制的。它是一個你可以選擇不買的保險 — 前提是你扛得起沒買的那個版本。


履約保證的 3 種版本,差別在「錢放在誰那裡」

台灣實務上會遇到 3 種,安全度差很多。

版本 1:建經公司型(最常見)

由建築經理公司(例如安信建經、第一建經、僑馥建經)承作,買方把錢匯進建經公司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信託專戶,建經公司依合約進度撥款。

建經公司本身不是銀行,真正保管款項的是與它合作的金融機構專戶 — 所以簽約時要問清楚「專戶開在哪一家銀行」。

版本 2:銀行(信託)型

直接由金融機構擔任受託人。程序上更嚴謹,費率通常比建經公司型高一些,高總價交易比較常用。

版本 3:仲介公司自家出具擔保

由承辦的仲介公司自己跟你說「我們公司擔保」,沒有獨立的第三方專戶。

這種本質上不是第三方保管,錢的安全等於那家公司的存續。如果遇到這種安排,直接要求改走建經公司或銀行專戶,這是可以指定的。


4 個階段、賣方到最後才拿到錢

成屋買賣的付款節奏是固定的 4 段。用一筆 1,500 萬的成屋當假設情境示範

階段 1:簽約

階段 2:用印(送件過戶)

階段 3:完稅(契稅、土地增值稅等繳清)

階段 4:交屋(產權移轉登記完成 + 點交)

整段流程的重點只有一句:賣方要拿到錢,必須等到階段 4 — 過戶完成、房子點交。

中間任何一個階段出狀況(買方違約、賣方違約、房子發現重大瑕疵),錢都還在專戶裡,可以依合約凍結、退款或結算。這就是你付那萬分之 6 買到的東西。

⚠️ 各階段比例是常見寫法,實際比例以個案合約為準。貸款戶的尾款是由銀行直接撥進履保專戶,不是撥給你再由你轉出。


履保費用怎麼算 — 直接列表給你

市場常見費率是成交總價的萬分之 6(0.06%),買賣雙方各付一半。

成交總價履保費(合計)買方付賣方付
800 萬4,800 元2,400 元2,400 元
1,000 萬6,000 元3,000 元3,000 元
1,500 萬9,000 元4,500 元4,500 元
2,500 萬15,000 元7,500 元7,500 元
5,000 萬30,000 元15,000 元15,000 元

📌 費率為市場常見行情,實際費率、負擔比例與收費方式以承辦建經公司公告及個案合約為準。

實務上會遇到 3 種負擔方式:

  1. 標準版:買賣雙方各付一半(最常見)
  2. 一方吸收:由承辦端或其中一方全額吸收
  3. 另行約定:雙方在合約裡自行約定比例

這筆錢的性質是保險費,不是服務費。 1,500 萬的交易,買方那 4,500 元換到的是「錢不會在房子過戶前離開你控制範圍」— 這不是可以省的項目。


建經公司 vs 銀行,怎麼選

比較建經公司型銀行(信託)型
承辦單位建築經理公司金融機構
款項實際保管合作銀行的專戶銀行自身信託專戶
費用市場常見 0.06%通常較高
流程整合與仲介、代書流程整合度高程序較獨立、較嚴謹
常見使用情境一般成屋、中古屋買賣高總價交易

怎麼判斷:一般中古屋買賣走建經公司型就夠用,重點不是「哪一種比較高級」,而是你有沒有確認專戶真的存在

簽約當下問三句就好:

三句都答得出來,這個履保就是真的。


履約保證 vs 價金信託 — 差在「有沒有信託契約鎖住用途」

這兩個最容易混在一起。

比較項目履約保證價金信託
本質第三方專戶代管價金依信託業法成立的信託關係
資金管理依買賣合約進度撥款受託機構依信託契約的指定用途動用
動用彈性依合約約定信託契約寫死,不得挪作他用
費用市場常見 0.06%通常高於成屋履保,依受託機構公告
常見適用成屋、中古屋買賣預售屋、高總價或架構複雜的交易

簡單記

⚠️ 預售屋跟成屋不是同一套制度。 依內政部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預售屋的履約擔保機制有 5 種:不動產開發信託、價金返還之保證、價金信託、同業連帶擔保、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 — 建商只要採用其中一種即可,跟成屋的價金履約保證不能混為一談。買預售屋要看的是合約寫的是哪一種。

📌 資料來源:內政部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;臺北市政府地政局〈何謂「預售屋履約擔保」?何謂「成屋履約保證」?〉


什麼情況特別需要 — 5 個情境決策框架

履約保證不是「一定要用」也不是「一定不用」。下面 5 個情境,任何一個踩線就用

情境 1:總價

總價建議
< 500 萬看其他 4 個情境
500–1,000 萬建議用
> 1,000 萬強烈建議用

邏輯:履保費是總價的萬分之 6,總價越高,這筆費用佔比越不痛,但一旦出事的金額越大。

1,000 萬以上不辦履保,本質上是在賭。

情境 2:你有沒有貸款

付款方式建議
一次付清(全自備)看其他情境
有銀行貸款必用

邏輯:貸款買房的順序是「銀行先撥款 → 賣方才收得到尾款」,中間有作業時間差。如果這段期間房子的產權狀態出問題,錢已經撥出去、房子沒到手,貸款卻已經掛在你身上。

履保的作用就是把銀行撥的款卡在專戶,過戶完成才放給賣方。

情境 3:賣方是誰

賣方狀態建議
直系親屬(父母、兄弟姊妹)可考慮省
認識多年的朋友、同事看其他情境
仲介牽線、住附近可查證的屋主看其他情境
網路上認識的賣家必用
拍賣管道、代標公司必用
建商代售看合約與擔保機制怎麼寫

邏輯:你對賣方了解多少,決定風險有多大。本地屋主住附近、跑不掉;網路或代標管道遇到的,連對方真實身分都不一定確認得了。

情境 4:房子的產權狀態(最關鍵的一項)

房子狀態建議
無抵押、無查封、無限制登記看其他情境
有抵押權(房貸中)看抵押金額與售價的關係
抵押金額接近甚至超過售價必用
有查封、假扣押、強制執行紀錄必用,並請專業人士協助
有限制登記必用

怎麼查:到地政事務所(或線上)申請該筆不動產的第二類謄本,規費不高,可以看到抵押權金額與債權人、查封或假扣押、限制登記。這是簽約前一定要做的功課。

為什麼這一項最關鍵:假設情境示範 — 房子原本有抵押,賣方說會塗銷後乾淨過戶。但在產權移轉登記完成之前,他還是所有權人,仍然有權設定新的抵押。如果他在簽約後又去增貸,買方付出去的訂金與簽約金已經離手,房子卻多背了一筆債。

有履保的話,錢卡在專戶、過戶完成才撥出去,賣方就沒有動機在中途做這件事。

情境 5:信任程度

關係建議
父母過戶給子女可考慮省
親兄弟姊妹間移轉可考慮省
認識很久、雙方都清楚房況看其他情境
任何一方覺得對方怪怪的必用

⚠️ 直覺要當一回事。過程中如果出現「對方一直催著先收訂金」「這個價格跟行情差太多卻說不出原因」「前後說法對不上」,就不要省那幾千塊。


下訂前的 5 題 checklist

□ 總價超過 800 萬?
□ 你有跟銀行貸款?
□ 賣方是陌生人/網路認識/拍賣管道?
□ 房子有抵押權未塗銷,或有查封、限制登記?
□ 雙方信任不足,或任一方有疑慮?

任一題是 → 辦履保 五題全否 → 才有討論要不要省的空間

兩種情境對照(假設情境示範):

該用的樣子:1,450 萬中古屋、買方有貸款、房子原本有 300 萬抵押未塗銷。履保費合計 8,700 元,雙方各 4,350 元。過程中若發現產權有未處理的狀況,專戶款項可以先停住,處理完再撥。

可以討論省的樣子: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、1,080 萬、無抵押無查封、雙方對房況完全清楚、也沒有第三方資金介入。省下約 6,500 元,風險趨近於零。


買方要注意的 4 件事

1. 合約上要寫明履保條款與承辦單位 不是口頭說「我們有履保」就算,合約要載明承辦機構、專戶資訊、各階段撥款比例與條件。

2. 每一期匯款都要拿到收據 匯進專戶之後,跟承辦機構要「信託收據」或對應的入帳證明。這是你之後主張權利的憑證。

3. 看清楚「履約完成確認書」的觸發條件 撥款給賣方的最後一道閘門就是這份文件。簽之前確認:產權登記完成了嗎?點交完成了嗎?該處理的事項處理完了嗎?

4. 高總價或架構複雜的交易,可以評估用信託架構 總價高、資金來源複雜、或有多方權利人的交易,可以跟承辦機構討論是否採信託方式辦理。


賣方要注意的 3 件事

很多賣方對履保的第一反應是「那我拿到錢的時間不就變慢了」。時間確實往後移,但換到的東西不小。

1. 買方違約時,錢就在專戶裡 沒履保的話,買方反悔你要另外去追違約金;有履保的話,款項本來就在專戶內,依合約結算。

2. 買方貸款核不下來時,退款流程有人處理 這種狀況多數合約都有寫怎麼處理,有履保就由承辦機構依約執行,不必雙方各自主張。

3. 願意走履保本身就是誠意訊號 買方看到賣方主動配合履保,對這筆交易的疑慮會少很多,流程也走得順。


5 個常見誤解

誤解 1:「履約保證只保障買方」

這是最多人誤會的一點。

履保保護的是「錢與產權的交換過程」,不是單邊。買方那一側的保障是「房子沒過戶前錢拿不走」;賣方那一側的保障是「買方的錢已經確實進了專戶、違約時可以直接結算」。

賣方付出的成本是時間(拿到錢的時點往後移到過戶點交之後),拿到的是「不用擔心過完戶收不到尾款」。這是一筆對稱的交易。

誤解 2:「履保 = 房子有問題可以退」

不對。履保保的是價金的流向,不是房屋品質。

漏水、瑕疵、標的物狀況的責任,走的是買賣合約的瑕疵擔保條款。履保能幫上的忙是:問題在撥款前被發現時,還沒撥出去的款項可以依合約先停住,讓事情有機會在錢離手之前處理完。

誤解 3:「私下交易不透過仲介,就沒辦法辦履保」

可以辦。買賣雙方自行找建經公司承作即可,費率一樣是市場常見水準。

私下交易反而是最需要履保的情境之一 — 因為沒有第三方在中間把關流程,你少的不只是仲介費。

誤解 4:「法拍屋也有履保」

沒有。透過法院拍賣取得的不動產,是依強制執行程序繳款、發權利移轉證書,法院不會、也不需要辦履約保證。

法拍的風險不在價金流向,而在點交與標的現況。這是另一套功課。

誤解 5:「預售屋的履保跟成屋一樣」

不一樣。預售屋走的是內政部規定的 5 種履約擔保機制(不動產開發信託、價金返還之保證、價金信託、同業連帶擔保、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),建商採用其中一種;成屋走的是價金履約保證。

📌 資料來源:內政部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

看預售屋合約時,要找的是「本案採用的履約擔保機制是哪一種」,而不是問「有沒有履保」。


簽約前,把這 5 件事做完

  1. ✅ 確認合約載明履約保證條款與承辦單位
  2. ✅ 問清楚費率、負擔比例、什麼時候繳
  3. ✅ 確認專戶開在哪一家金融機構,每期匯款留存證明
  4. ✅ 看懂履約完成確認書的觸發條件
  5. ✅ 簽約前調閱第二類謄本,確認抵押、查封、限制登記狀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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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資料來源


陳景泰 — 一品不動產(有巢氏房屋台中世界之心加盟店) 經紀人黃永隆 113 彰縣字第 324 號 / 營業員陳景泰 114 登字第 488296 號 0920-118-756 / LINE sky811117 / IG @nov__8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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