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價不是講一個數字。
出價是把一份寫著價格、付款方式、交屋日期、有效期限的文件送到賣方手上 — 它有時限,過期就失效;賣方一旦書面同意,你也不能說反悔就反悔。
多數買方真正卡住的地方其實不是「要出多少」,是不知道文件送出去之後會發生什麼、要等多久、哪一刻開始不能回頭。
這篇不談怎麼讓賣方降價。走的是另一條路:把出價到交屋攤成一條時間軸,每一段你該做什麼、可以等多久、法律卡在哪一格。
先看完整時間軸
Day 0 看完屋、決定要出價
├ 查實價登錄(同社區近 12 個月,含車位的先拆開)
├ 貸款預審(先知道自己能貸幾成、月付多少)
└ 算總價以外的費用(契稅、代書、履保、仲介費)
Day 0 選載體:要約書(不付錢) 或 斡旋金(付錢給仲介保管)
└ 文件上 7 個欄位填清楚(見第 2 段)
Day 0-2 仲介把你的出價送到賣方面前
Day 3-7 賣方回應:書面同意 / 不同意 / 回價
└ 回價 → 你決定接或不接 → 可能來回幾輪
Day ~7 條件談定、賣方書面同意 → 出價文件成立
⚠️ 這一刻起,反悔要付代價
Day 7-14 約簽約日、代書進場、契約先帶回審閱
Day 14 簽買賣契約、付簽約款
Day 14-44 貸款送件對保;申報契稅(契約成立起 30 日內,法定)
Day 45-60 完稅、過戶、點交、付尾款、拿鑰匙
除了標「法定」的那一格,其他天數都是實務上常見的節奏,不是規定。屋主決定得快,3 天就定案;共有人多、人在國外、名下好幾間要一起處理的,拖一個月也很正常。
📌 資料來源:契稅申報期限 — 契稅條例第 16 條(納稅義務人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申報)
第 1 段:出價前 — 先握住三個數字
一、同社區近 12 個月的成交單價
去內政部實價登錄,用社區名或門牌查,不要看「整個區的平均」— 區平均會被不同屋齡、不同坪數的物件蓋掉。
條件這樣設:
- 期間:近 12 個月
- 標的:房地(土地+建物),或房地+車位
- 同社區、屋齡相近、坪數相近、格局相近
然後剔除三種:親屬間移轉(價格不反映市場)、明顯異常的極高極低值、跟你要的產品不同類的(你看 3 房,就別拿套房的單價來比)。
剩下的取中位數,不要取平均。一筆豪裝高價就能把平均拉歪,中位數不會。
二、車位要先從總價拆出來
這是最多人算錯的一步。
實價登錄上很多筆的成交總價是含車位的。你直接拿「總價 ÷ 權狀坪數」,算出來的單價一定失真,再拿去跟不含車位的物件比,就更亂。
正確作法是兩段扣除:
(成交總價 − 車位行情)÷(權狀坪數 − 車位登記坪數)= 房屋本體單價
台中近一年的車位成交中位數(單位:萬):
| 區域 | 坡道平面 | 坡道機械 |
|---|---|---|
| 西區 | 200 | 100 |
| 北屯區 | 190 | 95 |
| 西屯區 | 190 | 100 |
| 南區 | 180 | 95 |
| 南屯區 | 180 | 80 |
| 東區 | 180 | — |
| 太平區 | 176 | 80 |
| 烏日區 | 170 | — |
| 潭子區 | 165 | — |
| 龍井區 | 160 | 70 |
| 沙鹿區 | 155 | 70 |
| 北區 | 150 | 76 |
| 大里區 | 120 | 80 |
| 清水區 | 115 | — |
| 梧棲區 | 100 | 70 |
📌 資料來源:內政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(實價登錄)114 年第 3 季~115 年第 2 季台中市買賣案件,逐筆篩出含車位交易後計算中位數 / 2026-08-27。標「—」為該區該類型樣本數過少,不列。
看得出來同樣一個平面車位,西區跟梧棲差一倍。車位沒拆乾淨,你比的就不是同一件事。
三、總價以外你還要再掏多少
出價前就要算完,不是簽約後才發現。
- 契稅:按房屋契價課 6%,課的是房屋、不含土地(📌 契稅條例第 3 條)
- 仲介費:法規訂的是上限 — 買賣雙方合計不得超過成交價 6%,其中買方端上限 2%(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19 條授權、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)。這是上限,實收多少各家不見得收滿
- 代書費、履約保證費、印花稅、銀行設定規費:加起來是一筆有感的數字
還有貸款預審。出價前先讓銀行看過你的條件,你才知道自己能貸幾成、月付多少。詳細試算看這篇:工具:買方費用試算。
第 2 段:出價當下 — 選載體,然後把 7 格填滿
載體只有兩種:要約書(不付錢、純書面)跟斡旋金(付一筆錢由仲介保管)。
兩者的效力差在哪、撤回成本差多少、什麼時候自動轉成訂金 — 這兩篇已經寫完,這裡不重複:
這一段要講的是文件本身。不管你用哪一種,紙上這 7 格都要寫清楚,空白處日後就是糾紛:
- 總價 — 並寫明含不含車位
- 付款方式與各期比例 — 簽約款、完稅款、尾款怎麼分
- 貸款不足怎麼辦 — 銀行鑑價或核貸成數沒到你預估的數字時,是補足差額、還是可以解約不罰
- 交屋日期 — 寫日期,不要寫「盡快」
- 出價的有效期限 — 沒寫,你的出價就一直掛在那裡
- 現況交屋還是修繕 — 哪些設備留、哪些搬走,一併列清楚
- 稅費負擔 — 土地增值稅賣方繳、契稅買方繳,法律已經分好,別在文件上寫反
📌 資料來源: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— 土地稅法第 5 條;契稅由買受人申報納稅 — 契稅條例第 4 條
第 3 格是最貴的一格。
你自備 300 萬、預期貸 8 成。結果銀行只核 7 成,中間 100 多萬要現金補上。文件上沒寫「貸款不足可解約」,補不出來就是你違約 — 賠的是你。
順便一提:不動產說明書,出價前就能要
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規定,經紀人員執行業務時要以不動產說明書向你解說;第 24 條規定簽約後要把說明書交給你。
裡面有產權狀況、瑕疵告知、公設比、管理費、法定用途。這些會直接影響你要不要出價,所以別等到簽約才看。
第 3 段:送出之後 — 三種結果、一個時鐘
仲介收件後把文件送到賣方面前。接下來只有三種結果:
一、賣方書面同意 → 文件成立,進簽約程序。民法第 153 條: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,契約即成立。這一刻起反悔要付代價(斡旋金被沒收 / 要約書賠違約金,細節在 FAQ 25)。
二、賣方不同意 → 要約書失效、斡旋金退回。你可以走人,也可以重新出一次。
三、賣方回價 → 進入來回協商,這是最常見的。
要盯的是你自己文件上那個有效期限。期限到了賣方還沒書面同意,這份出價就失效 — 不是「還掛在那裡等」。想繼續,得重新出一份。
賣方通常幾天回?實務上 3-7 天很常見,原因多半跟價格無關:要跟家人討論、共有人不只一位、人在國外、名下不只一間要一起處理。
沒回覆不等於拒絕。
⚠️ 同一間房子同時有兩組以上買方出價時,賣方要選誰、怎麼選,是賣方的權利。你能做的是把自己的文件填完整,讓賣方一眼看得懂你的條件跟時程。
第 4 段:談定到交屋
條件談定、賣方書面同意之後:
- 約簽約日 — 實務上 3-7 天內。要湊齊買賣雙方、代書,有時還有貸款銀行
- 契約先審閱 — 制式契約你可以要求先帶回去看,不必當場簽(📌 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之 1 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;內政部公告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訂有至少 5 日審閱期)
- 簽約當天 — 逐項對照 8 大重點 → FAQ 26
- 申報契稅 — 契約成立起 30 日內,這是法定期限
- 貸款送件、對保、抵押權設定
- 完稅、過戶、點交、付尾款、拿鑰匙
從簽約到交屋,實務上常見 30-60 天。貸款卡關、賣方要先清償原貸款、共有人要一起用印,都會往後拉。
4 個流程上的常見誤會
誤會 1:跟仲介口頭說「我出 1200」就算出價了
口頭沒有拘束力。賣方不會被綁住,你也不會。要進入上面那條時間軸,得有書面(要約書或斡旋金文件)。
誤會 2:賣方三天沒回=拒絕
不一定。3-7 天是常態。真正決定「還算不算數」的是你文件上的有效期限,不是你等得焦不焦慮。
誤會 3:出價之後隨時可以反悔
分界線只有一條:賣方有沒有書面同意。同意前多半還能撤;同意之後就有代價(→ FAQ 25)。
誤會 4:先出價,貸款之後再說
順序反了。核貸成數沒到位,卡住的是你。出價前先做貸款預審,出價文件上再把「貸款不足怎麼辦」寫進去,兩道都要有。
出價前的 6 項自我檢查
印下來,每項打勾再送件:
- 查過同社區近 12 個月成交,取的是中位數不是平均
- 含車位的成交價已經拆開,比的是房屋本體單價
- 貸款預審做過,知道自己能貸幾成、月付多少
- 總價以外的費用算過(契稅、代書、履保、仲介費上限)
- 不動產說明書拿到而且看過
- 出價文件 7 格逐項確認,尤其第 3 格「貸款不足怎麼辦」
延伸閱讀
- FAQ 23:仲介帶看流程怎麼跑 — 出價之前的那一段
- FAQ 24:出價的名詞分野與載體對照
- FAQ 25:斡旋金什麼時候變訂金
- FAQ 26:簽約當天 8 大重點
- 工具:買方費用試算
- 工具:台中各區行情查詢
你可能會想:這些不是仲介該幫我處理的嗎?
是。但簽名的人是你,貸款揹在你身上,違約金也從你口袋出。流程你自己看得懂,才知道別人有沒有把該寫的都寫進去。
我幫你做的事
在台中找房,LINE 我 sky811117,給我社區名 + 樓層 + 開價,我可以幫你:
- 跑同社區近 12 個月實價登錄逐筆清單,車位已拆分、單價已還原
- 把出價文件的 7 個欄位逐格對過(貸款不足條款、交屋日、稅費分配有沒有寫)
- 不動產說明書拍給我,我逐項跟你解說產權、瑕疵告知、公設比、管理費
- 同行物件如果適合你,一樣幫你媒合(不只推我手上的)
陳景泰 — 一品不動產(有巢氏房屋台中世界之心加盟店) 經紀人黃永隆 113 彰縣字第 324 號 / 營業員陳景泰 114 登字第 488296 號 0920-118-756 / LINE sky811117 / IG @nov__8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