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有巢氏房屋 陳景泰 / 泰迪
回上一頁

工具:買房出價流程 — 從查實價登錄到簽約,完整時間軸拆給你看

閱讀時間 9 分鐘 · 3,153 字
工具:買房出價流程 — 從查實價登錄到簽約,完整時間軸拆給你看
目錄

出價不是講一個數字。

出價是把一份寫著價格、付款方式、交屋日期、有效期限的文件送到賣方手上 — 它有時限,過期就失效;賣方一旦書面同意,你也不能說反悔就反悔。

多數買方真正卡住的地方其實不是「要出多少」,是不知道文件送出去之後會發生什麼、要等多久、哪一刻開始不能回頭

這篇不談怎麼讓賣方降價。走的是另一條路:把出價到交屋攤成一條時間軸,每一段你該做什麼、可以等多久、法律卡在哪一格。


先看完整時間軸

Day 0      看完屋、決定要出價
           ├ 查實價登錄(同社區近 12 個月,含車位的先拆開)
           ├ 貸款預審(先知道自己能貸幾成、月付多少)
           └ 算總價以外的費用(契稅、代書、履保、仲介費)
Day 0      選載體:要約書(不付錢) 或 斡旋金(付錢給仲介保管)
           └ 文件上 7 個欄位填清楚(見第 2 段)
Day 0-2    仲介把你的出價送到賣方面前
Day 3-7    賣方回應:書面同意 / 不同意 / 回價
           └ 回價 → 你決定接或不接 → 可能來回幾輪
Day ~7     條件談定、賣方書面同意 → 出價文件成立
           ⚠️ 這一刻起,反悔要付代價
Day 7-14   約簽約日、代書進場、契約先帶回審閱
Day 14     簽買賣契約、付簽約款
Day 14-44  貸款送件對保;申報契稅(契約成立起 30 日內,法定)
Day 45-60  完稅、過戶、點交、付尾款、拿鑰匙

除了標「法定」的那一格,其他天數都是實務上常見的節奏,不是規定。屋主決定得快,3 天就定案;共有人多、人在國外、名下好幾間要一起處理的,拖一個月也很正常。

📌 資料來源:契稅申報期限 — 契稅條例第 16 條(納稅義務人應於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申報)


第 1 段:出價前 — 先握住三個數字

一、同社區近 12 個月的成交單價

內政部實價登錄,用社區名或門牌查,不要看「整個區的平均」— 區平均會被不同屋齡、不同坪數的物件蓋掉。

條件這樣設:

然後剔除三種:親屬間移轉(價格不反映市場)、明顯異常的極高極低值、跟你要的產品不同類的(你看 3 房,就別拿套房的單價來比)。

剩下的取中位數,不要取平均。一筆豪裝高價就能把平均拉歪,中位數不會。

二、車位要先從總價拆出來

這是最多人算錯的一步。

實價登錄上很多筆的成交總價是含車位的。你直接拿「總價 ÷ 權狀坪數」,算出來的單價一定失真,再拿去跟不含車位的物件比,就更亂。

正確作法是兩段扣除:

(成交總價 − 車位行情)÷(權狀坪數 − 車位登記坪數)= 房屋本體單價

台中近一年的車位成交中位數(單位:萬):

區域坡道平面坡道機械
西區200100
北屯區19095
西屯區190100
南區18095
南屯區18080
東區180
太平區17680
烏日區170
潭子區165
龍井區16070
沙鹿區15570
北區15076
大里區12080
清水區115
梧棲區10070

📌 資料來源:內政部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(實價登錄)114 年第 3 季~115 年第 2 季台中市買賣案件,逐筆篩出含車位交易後計算中位數 / 2026-08-27。標「—」為該區該類型樣本數過少,不列。

看得出來同樣一個平面車位,西區跟梧棲差一倍。車位沒拆乾淨,你比的就不是同一件事。

三、總價以外你還要再掏多少

出價前就要算完,不是簽約後才發現。

還有貸款預審。出價前先讓銀行看過你的條件,你才知道自己能貸幾成、月付多少。詳細試算看這篇:工具:買方費用試算


第 2 段:出價當下 — 選載體,然後把 7 格填滿

載體只有兩種:要約書(不付錢、純書面)跟斡旋金(付一筆錢由仲介保管)。

兩者的效力差在哪、撤回成本差多少、什麼時候自動轉成訂金 — 這兩篇已經寫完,這裡不重複:

這一段要講的是文件本身。不管你用哪一種,紙上這 7 格都要寫清楚,空白處日後就是糾紛

  1. 總價 — 並寫明含不含車位
  2. 付款方式與各期比例 — 簽約款、完稅款、尾款怎麼分
  3. 貸款不足怎麼辦 — 銀行鑑價或核貸成數沒到你預估的數字時,是補足差額、還是可以解約不罰
  4. 交屋日期 — 寫日期,不要寫「盡快」
  5. 出價的有效期限 — 沒寫,你的出價就一直掛在那裡
  6. 現況交屋還是修繕 — 哪些設備留、哪些搬走,一併列清楚
  7. 稅費負擔 — 土地增值稅賣方繳、契稅買方繳,法律已經分好,別在文件上寫反

📌 資料來源: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— 土地稅法第 5 條;契稅由買受人申報納稅 — 契稅條例第 4 條

第 3 格是最貴的一格。

你自備 300 萬、預期貸 8 成。結果銀行只核 7 成,中間 100 多萬要現金補上。文件上沒寫「貸款不足可解約」,補不出來就是你違約 — 賠的是你。

順便一提:不動產說明書,出價前就能要

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23 條規定,經紀人員執行業務時要以不動產說明書向你解說;第 24 條規定簽約後要把說明書交給你。

裡面有產權狀況、瑕疵告知、公設比、管理費、法定用途。這些會直接影響你要不要出價,所以別等到簽約才看。


第 3 段:送出之後 — 三種結果、一個時鐘

仲介收件後把文件送到賣方面前。接下來只有三種結果:

一、賣方書面同意 → 文件成立,進簽約程序。民法第 153 條: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,契約即成立。這一刻起反悔要付代價(斡旋金被沒收 / 要約書賠違約金,細節在 FAQ 25)。

二、賣方不同意 → 要約書失效、斡旋金退回。你可以走人,也可以重新出一次。

三、賣方回價 → 進入來回協商,這是最常見的。

要盯的是你自己文件上那個有效期限。期限到了賣方還沒書面同意,這份出價就失效 — 不是「還掛在那裡等」。想繼續,得重新出一份。

賣方通常幾天回?實務上 3-7 天很常見,原因多半跟價格無關:要跟家人討論、共有人不只一位、人在國外、名下不只一間要一起處理。

沒回覆不等於拒絕。

⚠️ 同一間房子同時有兩組以上買方出價時,賣方要選誰、怎麼選,是賣方的權利。你能做的是把自己的文件填完整,讓賣方一眼看得懂你的條件跟時程。


第 4 段:談定到交屋

條件談定、賣方書面同意之後:

  1. 約簽約日 — 實務上 3-7 天內。要湊齊買賣雙方、代書,有時還有貸款銀行
  2. 契約先審閱 — 制式契約你可以要求先帶回去看,不必當場簽(📌 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之 1 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;內政部公告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訂有至少 5 日審閱期)
  3. 簽約當天 — 逐項對照 8 大重點 → FAQ 26
  4. 申報契稅 — 契約成立起 30 日內,這是法定期限
  5. 貸款送件、對保、抵押權設定
  6. 完稅、過戶、點交、付尾款、拿鑰匙

從簽約到交屋,實務上常見 30-60 天。貸款卡關、賣方要先清償原貸款、共有人要一起用印,都會往後拉。


4 個流程上的常見誤會

誤會 1:跟仲介口頭說「我出 1200」就算出價了

口頭沒有拘束力。賣方不會被綁住,你也不會。要進入上面那條時間軸,得有書面(要約書或斡旋金文件)。

誤會 2:賣方三天沒回=拒絕

不一定。3-7 天是常態。真正決定「還算不算數」的是你文件上的有效期限,不是你等得焦不焦慮。

誤會 3:出價之後隨時可以反悔

分界線只有一條:賣方有沒有書面同意。同意前多半還能撤;同意之後就有代價(→ FAQ 25)。

誤會 4:先出價,貸款之後再說

順序反了。核貸成數沒到位,卡住的是你。出價前先做貸款預審,出價文件上再把「貸款不足怎麼辦」寫進去,兩道都要有。


出價前的 6 項自我檢查

印下來,每項打勾再送件:


延伸閱讀


你可能會想:這些不是仲介該幫我處理的嗎?

是。但簽名的人是你,貸款揹在你身上,違約金也從你口袋出。流程你自己看得懂,才知道別人有沒有把該寫的都寫進去。


我幫你做的事

在台中找房,LINE 我 sky811117,給我社區名 + 樓層 + 開價,我可以幫你:


陳景泰 — 一品不動產(有巢氏房屋台中世界之心加盟店) 經紀人黃永隆 113 彰縣字第 324 號 / 營業員陳景泰 114 登字第 488296 號 0920-118-756 / LINE sky811117 / IG @nov__817

這篇有幫到你?

台中買房賣房問題直接 LINE 泰迪


分享這篇文章:

相關文章

你可能也想看的

上一篇
履約保證是什麼?履保費用 0.06% 怎麼算、只保障買方嗎、什麼時候才撥款給賣方
下一篇
地價稅完全解讀 — 公告地價 vs 申報地價,11 月開徵前你該懂的 3 件事
LINE 我 — 私訊景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