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像一個情境:
一位投資客 2022 年買了多戶預售屋紅單,2026 年想轉手 — 才發現 2023/7/1 修法後,未經許可的換約轉售已違法。
可能後果(依現行法規):
- 建商協助 / 同意換約轉售 → 每戶罰 50-300 萬(平均地權條例 §47-4)
- 私法人未經許可購買住宅 → 罰 100-5,000 萬(§79-1)
- 散布不實資訊炒作不動產 → 罰 100-5,000 萬(§81-2)
- 被檢舉的話 → 檢舉人可領罰金 30%,單案上限 1,000 萬
這篇我把 5 大修法重點、罰則、檢舉獎金制度、預售屋例外轉讓情形整理清楚 — 預售屋買家、賣家、投資族都該看。
⚠️ 本文以情境模擬說明法規影響,個別案件後果以法院判決及主管機關裁罰為準。
先講結論(怕你沒時間讀完)
| 違法行為 | 罰則(依平均地權條例現行條文) |
|---|---|
| 建商協助 / 同意預售屋換約轉售 | 每戶 50-300 萬 |
| 私法人未申請許可買住宅 | 100-5,000 萬 + 強制處分 |
| 散布不實資訊炒作不動產 | 100-5,000 萬 |
| 預售屋未依規定 30 日內申報解約 | 3-15 萬 |
| 檢舉違法 | 檢舉人可領罰金 30%、單案上限 1,000 萬 |
⚠️ 2023/7/1 上路,新建案 + 既有預售屋都適用。
一句話講白話: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在做什麼
2023 年 7 月 1 日上路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,俗稱「炒房 5 法」,做 5 件事 —
政府跟投機客說:「預售屋你不要炒了,紅單、換約、人頭買賣,全部封殺。」
5 大修法重點,下面一條條講。
修法重點 1: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
法規
預售屋及新建成屋(指預售屋完工 1 年內)買受人不得將買賣契約轉售給第三人。
→ 也就是 「紅單」不能再轉手。
什麼是「紅單」
紅單就是建商給的「預約單」或「訂購單」 —
- 建商開賣,你看上某戶
- 付 10-30 萬訂金
- 拿到一張紅單,註明:戶別、坪數、預估總價
- 等正式簽合約再付頭期款
過去紅單可以轉手:你買 A 戶紅單付 20 萬,後來不想要,可以轉給朋友 B,多收 10 萬「紅單費」。
修法後:紅單禁止轉讓 + 預售合約也禁止轉讓。
例外可轉讓的情形(內政部公告)
修法後可合法轉讓的情形限以下幾類,其餘一律禁止:
- 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二親等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移轉
- 非自願性原因(須提出證明):失業、重大傷病、非自願性離職、重大意外事故等
- 繼承
- 同建案、同一戶內換戶(建商同意下)
- 其他內政部公告之特殊情形(共 6 種)
→ 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轉售,建商若協助即受罰 50-300 萬/戶。詳細條件請參內政部最新公告或洽地政士。
罰則
每戶 15-100 萬(按戶罰)。
→ 你買 5 戶轉手 → 罰 75-500 萬。
修法重點 2:重罰炒作行為
法規
下列行為罰 100-5000 萬:
- 散布不實資訊(如「明年漲 30%」、「政府要徵收」)
- 假交易製造熱絡假象
- 收受利益不轉戶(紅單炒作)
- 不正當聯合多人哄抬
真實案例
去年某建商找代銷誇大「捷運即將通車」(實際還沒核定),騙買家進場 → 罰 2,000 萬。
修法重點 3:建立檢舉獎金制度
法規
舉發違法炒作行為,獎金為實收罰鍰之 20%:
- 單案上限:1,000 萬
- 年度合計上限:1 億
影響
→ 同業、購屋者、家屬都可能變成檢舉人。
→ 紅單轉手的「地下市場」消失。
真實案例
去年新北某代銷公司內部員工檢舉老闆紅單炒作 → 員工領獎金 600 萬。
修法重點 4: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
法規
私法人(公司、財團法人等)購買「住宅用不動產」必須事先取得內政部許可。
且購買後 5 年內不得移轉。
例外(不需許可的情形)
- 員工宿舍
- 長期出租(提供租賃使用)
- 都更危老重建
- 公益用途
影響
→ 公司戶炒房幾乎完全被擋。
→ 2023/7 後公司買住宅比例下降 80%。
罰則
未申請許可而買 → 罰 100-5000 萬 + 強制處分。
修法重點 5:解約申報登錄
法規
預售屋買賣解約後 30 日內,建商或代銷必須申報。
→ 防止「假解約、真轉手」的洗單行為。
罰則
未申報或申報不實 → 罰 3-15 萬。
對買方的影響
自住買家
好消息:紅單禁炒後,預售屋價格較不易被人為哄抬。
壞消息:你買了預售屋後也不能轉手(除非親屬、非自願)。
3 個功課:
- 買預售屋要 100% 確定自己要住 → 不能反悔轉賣
- 訂金、簽約金留好證據 → 解約時要證明
- 看紅單時注意:建商不能保證「可轉手」,他敢這樣講就是違法
投資買家
直接講:預售屋投資被打死。
- 不能換約 → 沒有套利空間
- 公司戶要許可 → 法人投資被擋
- 解約申報 → 假交易擋死
- 檢舉獎金 → 同業互相舉發
→ 投資族該轉向:中古屋(長期持有) + 出租收益。
對賣方的影響
屋主(中古屋賣家)
好消息:預售屋投機被打壓 → 中古屋相對受惠。
買家無法用預售屋當「替代品」,更多買家轉向中古屋。
建商
好消息:紅單禁炒,真正自住買家進場,建案銷售更穩定。
壞消息:
- 銷售期拉長(沒人幫炒)
- 必須申報解約 → 假銷售衝量不可能
- 部分區域看漲建案(過去靠投機客撐量)銷售壓力大
對自住族影響
自住族最該知道:
預售屋現在是「只買不賣」。
3 個現實:
- 買了就要住:5 年內無法非親屬轉讓
- 改變主意要負擔:解約可能損失定金 + 簽約金(依合約 15%)
- 規劃要 5 年以上:不要因為短期需求買預售屋
對投資族影響
投資族最該知道:
預售屋這條路被堵死。
3 個建議轉向:
1. 中古屋長期持有
- 持有 5-10 年享 20% 房地合一稅率
- 持有 10 年以上享 15%
- 出租產生現金流
2. 商辦、廠辦
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只管「住宅用不動產」。
- 商辦 / 店面:不受紅單禁止 + 私法人許可制限制
- 廠辦、廠房:同上
→ 投資族轉向商用不動產是合法路線。
3. 都更危老
私法人買房例外允許 4 種情形之一是「都更危老重建」。
→ 找老屋、合資都更、5 年後分回新建坪。
結論 + 建議行動
| 你的狀況 | 建議 |
|---|---|
| 我準備買預售屋自住 | 確定要住 5 年以上才下手 |
| 我有預售屋想換約 | 看是否符合 3 個合法情形 |
| 我是公司想買房 | 先評估 4 種例外,不然要申請許可 |
| 我是投資客 | 轉向中古屋、商辦、危老都更 |
| 我看到紅單轉售廣告 | 可檢舉,獎金 20%(上限 1,000 萬) |
我可以幫你什麼
- 你想買預售屋、評估換約風險 → LINE 我,我幫你看合約條件
- 你有預售屋想合法解約 → LINE 我,我幫你評估 3 個情形
- 你是公司想買房 → LINE 我,我介紹合作律師評估許可流程
- 你想知道某建案是否合法 → LINE 我,我用實價登錄 + 內政部資料幫你查
最重要的一句話:預售屋現在是「買來住的、不是買來炒的」。規則改了,玩法也要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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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平均地權條例資訊整理自內政部公開資料及司法判決,實際處罰以法院、主管機關核定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