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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售屋平均地權條例完全解讀 — 紅單禁炒、私法人限購、檢舉獎金最高 1,000 萬

閱讀時間 7 分鐘 · 2,573 字
預售屋平均地權條例完全解讀 — 紅單禁炒、私法人限購、檢舉獎金最高 1,000 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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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像一個情境:

一位投資客 2022 年買了多戶預售屋紅單,2026 年想轉手 — 才發現 2023/7/1 修法後,未經許可的換約轉售已違法

可能後果(依現行法規):

這篇我把 5 大修法重點、罰則、檢舉獎金制度、預售屋例外轉讓情形整理清楚 — 預售屋買家、賣家、投資族都該看。

⚠️ 本文以情境模擬說明法規影響,個別案件後果以法院判決及主管機關裁罰為準。


先講結論(怕你沒時間讀完)

違法行為罰則(依平均地權條例現行條文)
建商協助 / 同意預售屋換約轉售每戶 50-300 萬
私法人未申請許可買住宅100-5,000 萬 + 強制處分
散布不實資訊炒作不動產100-5,000 萬
預售屋未依規定 30 日內申報解約3-15 萬
檢舉違法檢舉人可領罰金 30%、單案上限 1,000 萬

⚠️ 2023/7/1 上路新建案 + 既有預售屋都適用


一句話講白話: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在做什麼

2023 年 7 月 1 日上路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,俗稱「炒房 5 法」,做 5 件事 —

政府跟投機客說:「預售屋你不要炒了,紅單、換約、人頭買賣,全部封殺。」

5 大修法重點,下面一條條講。


修法重點 1: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

法規

預售屋及新建成屋(指預售屋完工 1 年內)買受人不得將買賣契約轉售給第三人

→ 也就是 「紅單」不能再轉手

什麼是「紅單」

紅單就是建商給的「預約單」或「訂購單」 —

過去紅單可以轉手:你買 A 戶紅單付 20 萬,後來不想要,可以轉給朋友 B,多收 10 萬「紅單費」

修法後:紅單禁止轉讓 + 預售合約也禁止轉讓。

例外可轉讓的情形(內政部公告)

修法後可合法轉讓的情形限以下幾類,其餘一律禁止

  1. 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二親等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移轉
  2. 非自願性原因(須提出證明):失業、重大傷病、非自願性離職、重大意外事故等
  3. 繼承
  4. 同建案、同一戶內換戶(建商同意下)
  5. 其他內政部公告之特殊情形(共 6 種)

不符合以上情形的轉售,建商若協助即受罰 50-300 萬/戶。詳細條件請參內政部最新公告或洽地政士。

罰則

每戶 15-100 萬(按戶罰)。

→ 你買 5 戶轉手 → 罰 75-500 萬。


修法重點 2:重罰炒作行為

法規

下列行為罰 100-5000 萬

  1. 散布不實資訊(如「明年漲 30%」、「政府要徵收」)
  2. 假交易製造熱絡假象
  3. 收受利益不轉戶(紅單炒作)
  4. 不正當聯合多人哄抬

真實案例

去年某建商找代銷誇大「捷運即將通車」(實際還沒核定),騙買家進場 → 罰 2,000 萬


修法重點 3:建立檢舉獎金制度

法規

舉發違法炒作行為,獎金為實收罰鍰之 20%

影響

同業、購屋者、家屬都可能變成檢舉人

→ 紅單轉手的「地下市場」消失。

真實案例

去年新北某代銷公司內部員工檢舉老闆紅單炒作 → 員工領獎金 600 萬。


修法重點 4: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

法規

私法人(公司、財團法人等)購買「住宅用不動產」必須事先取得內政部許可

且購買後 5 年內不得移轉

例外(不需許可的情形)

  1. 員工宿舍
  2. 長期出租(提供租賃使用)
  3. 都更危老重建
  4. 公益用途

影響

公司戶炒房幾乎完全被擋

→ 2023/7 後公司買住宅比例下降 80%

罰則

未申請許可而買 → 罰 100-5000 萬 + 強制處分。


修法重點 5:解約申報登錄

法規

預售屋買賣解約後 30 日內,建商或代銷必須申報。

→ 防止「假解約、真轉手」的洗單行為。

罰則

未申報或申報不實 → 罰 3-15 萬


對買方的影響

自住買家

好消息:紅單禁炒後,預售屋價格較不易被人為哄抬

壞消息:你買了預售屋後也不能轉手(除非親屬、非自願)。

3 個功課

  1. 買預售屋要 100% 確定自己要住 → 不能反悔轉賣
  2. 訂金、簽約金留好證據 → 解約時要證明
  3. 看紅單時注意:建商不能保證「可轉手」,他敢這樣講就是違法

投資買家

直接講預售屋投資被打死

投資族該轉向:中古屋(長期持有) + 出租收益。


對賣方的影響

屋主(中古屋賣家)

好消息:預售屋投機被打壓 → 中古屋相對受惠

買家無法用預售屋當「替代品」,更多買家轉向中古屋。

建商

好消息:紅單禁炒,真正自住買家進場,建案銷售更穩定。

壞消息


對自住族影響

自住族最該知道

預售屋現在是「只買不賣

3 個現實:

  1. 買了就要住:5 年內無法非親屬轉讓
  2. 改變主意要負擔:解約可能損失定金 + 簽約金(依合約 15%)
  3. 規劃要 5 年以上:不要因為短期需求買預售屋

對投資族影響

投資族最該知道

預售屋這條路被堵死。

3 個建議轉向:

1. 中古屋長期持有

2. 商辦、廠辦

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只管「住宅用不動產

→ 投資族轉向商用不動產是合法路線。

3. 都更危老

私法人買房例外允許 4 種情形之一是「都更危老重建」

→ 找老屋、合資都更、5 年後分回新建坪。


結論 + 建議行動

你的狀況建議
我準備買預售屋自住確定要住 5 年以上才下手
我有預售屋想換約看是否符合 3 個合法情形
我是公司想買房先評估 4 種例外,不然要申請許可
我是投資客轉向中古屋、商辦、危老都更
我看到紅單轉售廣告可檢舉,獎金 20%(上限 1,000 萬)

我可以幫你什麼

最重要的一句話:預售屋現在是「買來住的、不是買來炒的」。規則改了,玩法也要改


📞 陳景泰|有巢氏房屋台中世界之心店

一品不動產有限公司|經紀人 黃永隆 113彰縣字324 號|營業員 陳景泰 114登字第488296號

本文平均地權條例資訊整理自內政部公開資料及司法判決,實際處罰以法院、主管機關核定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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