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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信用管制 2026 現行規定:第二戶 6 成、第三戶與高價住宅 3 成,你到底算第幾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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閱讀時間 14 分鐘 · 4,938 字
央行信用管制 2026 現行規定:第二戶 6 成、第三戶與高價住宅 3 成,你到底算第幾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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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看一個假設情境(數字是為了算給你看,不是真實客戶):

有人要買第二間房自住(兒子要結婚換大間),預算抓 1,800 萬,原本以為能貸 8 成,跟銀行一談,對方說只能 6 成

自備款直接從 360 萬變 720 萬,差 360 萬。

這就是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

很多人聽過這個政策,但以為「只管第三戶以上」、「我第二戶自住,沒事吧?」

錯了。第二戶就被卡。

這篇我把央行現行的每一條成數、高價住宅門檻、還有「戶數到底怎麼算」,全部對過央行一手新聞稿寫給你 — 下手前一定要看,不然就是 360 萬卡死


先講結論(怕你沒時間讀完)

以下是現行規定(2026/3/20 生效版本,2026/6/18 央行理監事會維持不變):

你買的是貸款成數上限寬限期
第一戶(名下無房屋、無房貸)央行未設成數上限(看銀行,實務多在 8 成內)可有寬限期
第一戶(名下已有房屋)央行未設成數上限不得有寬限期
第二戶(自然人,全國一體適用)6 成不得有寬限期
第三戶以上3 成不得有寬限期
公司法人購置住宅3 成不得有寬限期
高價住宅(門檻見下表)3 成不得有寬限期
餘屋貸款(建商蓋好賣不掉的)3 成
購地貸款5 成(保留 1 成動工款)

📌 資料來源:央行 113.9.19 新聞稿(第七波,2024/9/20 生效)央行 115.3.19 理監事會後記者會簡報央行 115.6.18 理監事會決議新聞稿

高價住宅門檻鑑價或買賣金額,其中一個達標就算):

地區門檻
臺北市7,000 萬以上
新北市6,000 萬以上
其他地區(含台中)4,000 萬以上

⚠️ 這裡最多人搞錯的兩件事

  1. 央行的高價住宅只看金額,沒有「單價每坪多少萬」這個條件。台中七期一坪 60 萬、但總價 3,800 萬(鑑價也沒到 4,000 萬)的房子,不是央行定義的高價住宅;達到 4,000 萬就算,跟你一坪買多少沒關係。
  2. 鑑價或買賣金額「任一個」達到門檻就適用,想靠鑑價比較低躲過去是躲不掉的。央行問與答自己給的例子:台中買賣價 4,000 萬、銀行鑑價只有 3,000 萬 → 照樣算高價住宅,而且貸款額度是用較低的那個數字(3,000 萬)× 成數去算 —— 以現行 3 成計,只能貸 900 萬。

📌 資料來源:央行「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」問與答 Q2/Q7/Q8央行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」問與答(115.3.20 生效)


一句話講白話:央行管制是什麼

央行「選擇性信用管制」,全名「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」。

簡單講就是 —

央行跟銀行說:「某些族群你不能借太多。」

銀行不敢得罪央行,所以乖乖照表執行。

不是法律,是行政命令。但對買方的影響跟法律一樣強。


央行 8 波信用管制時間線

很多懶人包把這段寫錯,我直接照央行公布的「歷次調整重點」對照表列給你:

生效日波次重點
2020/12/8第一波公司法人第 1 戶 6 成、第 2 戶以上 5 成;自然人高價住宅 6 成、第 3 戶 6 成、第 4 戶以上 5 成;餘屋 5 成
2021/3/19第二波公司法人一律降 4 成;自然人第 3 戶 5.5 成;高價住宅視名下房貸數 5.5 成 / 4 成
2021/9/24第三波新增特定地區第 2 戶不得有寬限期(台中在內);購地降 6 成
2021/12/17第四波自然人第 3 戶以上降 4 成;高價住宅統一 4 成;購地 5 成(保留 1 成動工款);餘屋 4 成
2023/6/16第五波特定地區第 2 戶訂為 7 成
2024/6/14第六波特定地區第 2 戶由 7 成降 6 成
2024/9/20第七波第 2 戶擴大到全國、降 5 成;第 3 戶以上、公司法人、高價住宅、餘屋全部 4 成 → 3 成;新增「名下有房者第 1 戶不得有寬限期」
2026/3/20第八波第 2 戶 5 成 → 6 成(唯一放寬),維持無寬限期;其餘全部維持不變

📌 資料來源:央行「表 2:109 年 12 月以來中央銀行選擇性信用管制之調整重點」

兩個重點

1. 第七波(2024/9)才是史上最重的一波。原本第二戶只管六都等特定地區,第七波直接擴大到全國;第 3 戶以上、公司戶、高價住宅一次全砍到 3 成。「換屋族」、「為小孩買房族」就是這一波被波及的。

2. 第八波(2026/3)只鬆綁了第 2 戶,沒有動任何其他項目。 央行在 3/19 記者會講得很白:這次是「適度調整全國自然人第 2 戶購屋貸款之成數上限,由 5 成調升為 6 成,維持無寬限期」。第 3 戶以上、公司戶、高價住宅從 2024/9 就已經是 3 成,2026 年沒有再砍

到 2026/6/18 央行理監事會,利率連九凍、信用管制一條都沒再改


90% 的人搞錯的事:「戶數」到底怎麼算

這題我要花點篇幅講,因為網路上一堆文章寫錯,錯得很離譜

央行的算法:只看「你自己名下」

央行問與答寫得很清楚:

金融機構應向聯徵中心辦理歸戶查詢,自然人名下以房屋為抵押、資金用途為購置不動產的擔保放款(簡稱「房貸」)⋯⋯「房貸」戶數應依擔保品數量認定,1 筆擔保品認定為 1 戶「房貸」

翻成白話:

⚠️ 央行沒有「家戶」這個概念

這是最多人踩的雷:很多文章寫「戶數要算本人 + 配偶 + 未成年子女」。

那是「新青安」的規則,不是央行信用管制的規則。

兩個東西完全不同:

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新青安(財政部)
管什麼貸款成數上限、寬限期利率補貼資格
怎麼算借款人本人名下房貸擔保品數本人**+ 配偶 + 未成年子女**均無自有住宅

所以「太太名下 0 間、先生名下 1 間,太太去買算第幾戶?」—

📌 資料來源:央行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」問與答 Q12–Q16(115.3.20 生效)

⚠️ 但要注意:央行只設「上限」,銀行端還有自己的授信規定。銀行實務上會看家庭整體收支與負債比,太太名下雖然算第 1 戶、不代表銀行一定給到 8 成。央行的規定跟銀行給不給,是兩件事。


第二戶 6 成的真實影響

情境 A:你是換屋族(舊的還沒賣)

狀況:你已經有一間自住房、名下有 1 戶房貸,想換大間,舊的還沒賣。

照表走

但這裡有一條救命的官方條款,很多人不知道

央行第 2 戶「實質換屋自住」協處措施:名下已有 1 戶房貸、確有實質換屋自住需求的人,只要跟銀行切結:第 2 戶撥款後 18 個月內把第 1 戶賣掉、完成產權移轉、清償債務並塗銷抵押權 → 可以不受 6 成成數上限、也不受「不得有寬限期」的限制

也就是說,先買後賣的換屋族,切結 18 個月內處分舊房,成數限制可以解除

⚠️ 但違約的代價很重:取消寬限期、立即收回 18 個月本金與成數差額、從撥款日起追溯計收罰息、還要加收違約金。切結前想清楚舊房 18 個月賣不賣得掉。

(名下有房屋但沒房貸、要辦第 1 戶的人,也有對應的協處措施,一樣是切結 18 個月內出售,可免除「不得有寬限期」的限制。)

📌 資料來源:央行問與答 Q17–Q18(115.3.20 生效)

情境 B:你想「買一間給小孩住」

關鍵是:誰的名下、誰去借。

因為央行是用聯徵中心查借款人本人名下的房貸擔保品數,不是查你們全家。

但實務上要注意兩件事

  1. 未成年子女沒有收入、銀行不會核貸,最後還是回到你名下借
  2. 贈與把房子過到小孩名下要繳贈與稅,先算划不划算

情境 C:夫妻各買一間

狀況:先生一間、太太一間,各自登記、各自借。

就央行成數而言:太太名下沒有房貸 → 她借是第 1 戶,央行沒有把夫妻合併算的規定。

但別高興太早,兩個東西會卡你

  1. 新青安不能用 — 新青安要求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均無自有住宅,家裡已有一間就出局
  2. 銀行授信會看家庭整體 — 銀行看的是你們家的收入、負債比、還款能力。央行說可以,不等於銀行願意給

對買方的影響:3 個必做功課

1. 先確定你算第幾戶

怎麼查?

2. 算好自備款

自備款計算公式

自備款 = 總價 × (1 - 貸款成數) + 仲介費 + 代書費 + 契稅 + 印花稅 + 裝潢

⚠️ 這條公式假設銀行鑑價 ≥ 成交價。實務上核貸金額是用「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 × 成數」算的(央行規定)——鑑價若低於成交價,差額只能用現金補,自備款會再變多。例:1,800 萬成交、鑑價只有 1,700 萬 → 可貸 1,700 萬 × 0.6 = 1,020 萬,自備款從 720 萬變 780 萬。簽約前先請銀行預估鑑價,就是在防這個。

舉例:買 1,800 萬第二戶

3. 確認銀行端細則

雷區:央行只是設「上限」,銀行端可能再砍

央行允許第二戶最高 6 成,不代表每家銀行都給到 6 成 — 各家有自己的內部風控與授信標準,同一個案子不同銀行給的成數可以差 0.5 到 1 成。

簽約前先去銀行端做預審,拿到核貸條件再放心簽。


對賣方的影響

如果你是賣方,你要懂買方的限制 — 才能避免簽約後對方貸款卡住、退斡旋

1. 篩選真正能買的買家

(以上都是最低估計 — 銀行鑑價低於成交價時,買方要準備的現金會更多。)

怎麼問? 你的房仲應該幫你問。如果他沒問,你自己問:

「請問你這是第幾戶?自備款準備多少?是否已預審?」

2. 簽約時的「貸款不足條款」

很多賣方踩雷:買方付了斡旋,結果貸款只核 6 成,買方說付不起要解約

簽約書要寫清楚


對自住族影響

自住族最該知道

第一戶央行沒有設成數上限。

只要你名下無房屋、無房貸,買的是第一間自住,央行不會卡你的成數(成數看銀行,實務多在 8 成內),而且可以有寬限期。

兩個例外

  1. 名下已有房屋(就算沒房貸):辦第 1 戶購屋貸款,成數央行沒設限,但不得有寬限期(第七波 2024/9/20 新增)。繼承取得的持分可不受限;有實質換屋需求可用切結 18 個月的協處措施解除。
  2. 高價住宅(台北 7,000 萬 / 新北 6,000 萬 / 其他地區含台中 4,000 萬以上):就算是你的第一戶,也只能貸 3 成、無寬限期。這是從 2024/9/20 第七波起就是 3 成,不是 2026 年才改的。

對投資族影響

真正的紅線

你的狀態後果
個人第 3 戶以上3 成貸款 + 無寬限期
公司法人買房3 成貸款 + 嚴審
台中總價 4,000 萬以上3 成貸款(不分第幾戶)
預售屋紅單轉手已違法(平均地權條例修正)
短線翻房(買後 2 年內賣)房地合一稅率 45%

投資族的活路:長期持有的收租物件、或 1 間自住 + 1 間長租。

短線翻房要同時過央行成數、房地合一稅、平均地權條例三關。


結論 + 建議行動

你的狀況建議
第一戶、名下無房央行不設成數上限,成數談銀行
第一戶、名下已有房屋沒有寬限期;有實質換屋需求 → 用切結 18 個月的協處措施
第二戶、換屋(舊的還沒賣)優先評估央行 18 個月換屋協處,可解除 6 成上限
第二戶、為小孩買登記誰、誰去借;小孩有獨立財力才可能算他第 1 戶
第二戶、夫妻分頭買央行不合併算,但新青安用不了、銀行仍看家庭整體
第三戶以上算清楚 7 成自備款,不要硬上
台中總價逼近 4,000 萬先確認會不會踩高價住宅門檻,差一點就差 3 成貸款

我可以幫你什麼

最重要的一句話簽約前先確認貸款成數,否則自備款補不出來,就是解約賠錢。


📞 陳景泰|有巢氏房屋台中世界之心店

一品不動產有限公司|經紀人 黃永隆 113彰縣字324 號|營業員 陳景泰 114登字第488296號


資料來源

本文所有成數、門檻、日期均取自中央銀行一手公開資料:

  1. 中央銀行 113.9.19 新聞稿 — 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(2024/9/20 生效)
  2. 中央銀行「表 2:109 年 12 月以來中央銀行選擇性信用管制之調整重點」
  3. 中央銀行 115.3.19 理監事聯席會議會後記者會簡報
  4.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 問與答(115.3.20 生效)
  5. 中央銀行 115.6.18 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新聞稿
  6.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 問與答(105.3.24,門檻與認定方式沿用至今)

本文更新於 2026-07-16,規則以 2026/3/20 生效版本為準(2026/6/18 央行理監事會維持不變)。央行理監事會每季召開,成數屆時可能再調整,實際貸款條件以個別銀行核定為準

這篇有幫到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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